為了進一步打造安全、暢通、有序的道路交通通行環(huán)境,,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,,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、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處理程序規(guī)定》(公安部令第157號)和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,新增以下嚴管路口路段,現(xiàn)通告如下:
一,、路口路段:
1,、永香路的三元宮路口至車頭鋪路路段;
2,、糖廠路的永明東路路口至一幼門口路段,;
3、永明東路進出芙蓉學校通道路段,;
4,、永明北路進出鳳凰幼兒園通道路段,;
二、上述嚴管路口路段限速30公里,,禁止大中型貨車通行,,無停車泊位禁止停車,駕乘摩托車,、電動車必須佩戴安全頭盔,,駕駛摩托車、電動車不得搭載多人,。
三,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照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處理程序規(guī)定》(公安部令第157號),對交通違法行為采取現(xiàn)場和非現(xiàn)場相結合的執(zhí)法手段進行查處,。對被拍照,、攝像、抄牌查獲的違法人,、違法車輛,,車主、駕駛人應主動接受處罰,,對多次違法的車輛和違法人將從嚴處理,,對用暴力、威脅手段阻礙執(zhí)法人員依法執(zhí)行公務的,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從重處理,。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,。
四,、希望廣大市民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(guī),積極支持配合交通管理工作,。各機關,、企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違反本通告規(guī)定的,由縣融媒體等多媒體予以公開曝光,,并實行責任追究,。
特此通告。
江永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
二0二三年二月九日